Alternative Energy/E-Mobil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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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投资损失类项目处理流程如下:
1)如被投资企业无法通过 IPO、转让股权或置换股权方式退出时,按照事先订立的协议规定,公司大股东回购股权退出。

2)如被投资企业及大股东无能力按照事先订立的协议规定回购全部或部分股权并支付红利而退出时,申请清算。

3)对于轻资产型项目,损失类项目重点通过并购途径处置,核心是设计可行的并购方案。
关键是在投后管理层面设有预警机制,一旦被投资企业出现重大风险或触发相关条款的情况,将预先启动相关处置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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